关于组织旅行社导游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学习的通知
来源:承德市旅游文化和广电局2022-07-04 16:09浏览次数:

5月31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和《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就加强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实施旅游“熔断”机制进行了明确。为切实做好旅行社疫情防控,帮助旅行社导游及从业人员学习掌握《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有关内容,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发建设了河北省旅行社疫情防控学习培训管理程序,旨在进一步强化旅游行程关键环节管理,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旅行社更好地恢复发展。

为抓好学习培训管理程序的广泛应用,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 登录方式

河北省旅行社疫情防控学习培训系统目前已上线,学习人员可通过两种方式参与学习培训。一是登录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点击相应版块进入专题页面。二是关注“河北文旅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学习培训”菜单进入专题页面。实名注册后,即可在线参加疫情防控知识学习,学习完成后点击首页“开始答题”进入答题页面进行考试作答。

二、 起止时间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三、 考试规划

(一)题型和分值:此次疫情防控知识试题分为单选、多选、判断三种题型,共50道题,分别为单选题20道,多选题20道,判断题10道,每题分值为2分,共计100分。

(二)答题时限:50道题限时30分钟答完,点击首页“开始答题”即计时开始,答错或弃权均不得分,总分数90分为合格。

(三)考试机会:每人共两次答题机会,以最高分数计入最终成绩。两次答题成绩均不合格者,严禁该旅行社导游承接旅游团队出行任务,须安排导游重新学习,直至考试合格为止。

(四)二次申请:两次答题机会用完,成绩不合格者,可在2天后申请再次考试,直至考试成绩合格。

四、 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全员参与。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所有旅行社从业人员,督促大家按时学习,参加考试,确保所有人员应学尽学,成绩合格,并将其作为旅行社开展旅游业务、导游带团的依据。

二要严密组织,搞好保障。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安排专门时间,指导督促辖区内旅行社从业人员进行学习和考试,确保所有人员成绩合格后才能上岗。学习培训系统后台将对各单位人员学习情况进行自行记录,文化和旅游厅也将适时对各单位学习情况进行通报。

三要学以致用,确保效果。旅行社从业人员要将所学知识广泛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扎实做好招徕、接待、组织、应急处置等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习培训效果真正落到实处。

此通知。

(联系人:陈兑坤     电话:0311-85918052;

技术保障人员:张佳    电话:1803267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