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旅游和文化主管部门,各旅行社: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旅游和文化广电系统坚决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和省文旅厅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旅游和文化企事业单位认真履行疫情联防联控职责,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国家文旅部和省文旅厅工作部署,针对疫情给旅游行业造成的影响和冲击,我局决定向全市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退质保金的背景及分析
受疫情冲击影响,当前旅行社行业面临着经营困难问题。企业一方面要解决团队取消引发的退团退款纠纷,承受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又要承担暂停营业带来的经营风险,面临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营业用房租金等诸多资金支出压力。更要看到,我市旅行社行业规模“小散弱”、盈利模式单一问题长期存在,企业抵御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能力相对较弱。
各县(市、区)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应高度重视疫情对旅行社行业造成的冲击和影响,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密切监测旅行社行业运行状况,指导企业充分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引导旅行社行业增强信心,共克时艰。
二、暂退质保金范围和标准
暂退范围为全市所有已依法交纳质保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质保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
三、暂退质保金办理期限及质保金交还期限
本次质保金暂退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开始,为避免人员接触,由市局以网络形式办理,办理期限至3月5日。接受暂退质保金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质保金如数交还。
四、办理程序
(一)旅行社网上申请
将以下材料以PDF或照片形式(要求务必清晰)发送至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市场管理科邮箱:1553764582@qq.com
1.营业执照(副本)
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3.质保金存单
4.最近一次日期的银行对账单
5.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申请及交还承诺书(法人签字并盖公章,见附件1)
(二)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审核
按照申请先后顺序,我局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旅行社依次开具《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附件2),并将取款通知书发送给各旅行社。
(三)旅行社取款
旅行社需持《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申请及交还承诺书》《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取款手续。银行所需具体材料详询各银行。
(四)旅行社质保金信息变更
旅行社取款后要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完成质保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
五、有关要求
1.旅行社分社的质保金由总社统一申请办理。外埠分社质保金暂退业务由总社所在地办理。
2.要求各旅行社准备材料务必清晰完整,保证质量。
3.各旅行社要信守承诺,对未按期交还保证金的旅行社将依法处理,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联系人:孟祥伟 联系电话:2050027
附:1.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申请及交还承诺书
2.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
2020年2月12日
附件1:
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申请及交还承诺书
旅行社名称 | |
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
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
保证金开户银行 | |
质保金账户现有金额 | |
申请暂退金额 | 大写: 小写: |
备注(质保金账户金额是否含分社,如有注明) | 分社名称: 质保金金额: |
承 诺 书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带来的经营困难,我单位暂时取回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并承诺于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 法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
旅行社名称 | |
经营许可证号码 | |
通讯地址 | |
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
保证金开户银行 | |
取款原因 | 根据《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暂退旅行社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行业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精神,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 |
取款金额 | 大写: 小写: |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接受暂退质保金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质保金如数交还。 |
经办人签字: | |
领导签字: | |
单位盖章: | |
部门:承德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市场管理科 | |
联系电话:2050027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