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员违法行为处罚公告(2019年第5号)
处罚对象: 刘彩云
导游证号:DLV4120P
处罚决定书文号: 承旅监罚字〔2019〕第5号
处罚种类:暂扣
处罚事由:导游刘彩云擅自终止导游活动。
处罚依据: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41-1之规定,责令改正其行为,并暂扣导游证3个月。
处罚内容:暂扣导游证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