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员违法行为处罚公告(2019年第3号)
来源:承德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2019-08-07 17:55浏览次数:

处罚对象: 刘  超

导游证号:LR13272Z

处罚决定书文号: 承旅监罚字〔2019〕第3号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事由:导游刘超无旅行社委派,进行导游活动,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第一百零二条、《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8-2之规定。

处罚内容:处以行政罚款贰仟元,并暂扣导游证柒天。